第07章 我想变成小狗
“这么点事?”汪阳彻底无语了。
“你们这些当哥的脑子里都装的什么?大砖头吗?滤镜赶上那城墙厚了!是不是只要他没把天给捅塌在你眼里都是‘这么点事’啊!”
“小点声儿。”余醉还怕他把陈乐酩吵醒。
汪阳气得七窍升天:“你就可劲儿惯吧!这小傻帽把事做这么绝就是让你惯的!”
话没说完就被踹了出去。
门砰一声关上,陈乐酩哼哼着叫了声哥。
余醉走过去把他的被子拉开,就见他睡得小脸红扑扑的,紧闭的眼睛里流出两行泪珠。
从小就是这样,哭的时候不敢出声,怕被打得更疼。
做噩梦惊醒也不敢叫人,怕被嫌事多麻烦。
余醉用了很多年才教会他在受到委屈后放声大哭,却没想到他的眼泪最后全拿来淹没自己。
汪阳说的没错,他弟弟变成今天这样,都是被他惯的,也是被他逼的。
他们的生命本不该交织在一起。
甚至他一开始根本就不喜欢陈乐酩,看见他就恶心,恶心得想吐,就像他恶心自己。
心脏在胸腔里一刻不停地跳动,以每分钟5000毫升的速度将血液泵向全身各处。
余醉拉起衣袖,手臂上淡青色的血管向上蔓延至手肘,冷白的皮肤上刻着一个刀割出的“卍”。
这是他认的第一个字。
拐卖他的男人指着墙上印着“卍”字的画报说,这个字代表吉祥。
枫岛隆冬,零下十多度。
不到四平米的小屋站着十多个孩子,每个孩子头上都贴着张纸条。
就像菜市场在猪肉摊位上标注“新鲜宰杀、生态黑猪”一样,这些纸条上写着每个孩子的年龄、性别、有无疾病、是否服从管教……
被拐卖的孩子不用标注姓名。
余醉五岁,站在首位。
每次买家上门,男人都会第一个把他拉出来介绍。
他没有父母,却遗传了父母的瞳色和血型。
混血小孩儿更好卖,Rh阴性血能生钱,王长亮一看到他脑子里就浮现出三条商机:
一头持续可再生且不会反抗的血牛。
一个凭混血基因和优越五官而远高于市场价的男孩儿。
一堆鲜活跳动、待价而沽的器官。
排名分先后。
王长亮刚在赌桌上一掷千金,手上只剩仨瓜俩枣,买不起余醉,但知道他是个宝贝,于是欣然决定黑吃黑。
他一把火烧了小屋,趁机把余醉偷走,捆在摩托车后座上一路带回家。
到家一看,孩子没了。
余醉半路就掉下去了。
刚到手的金疙瘩不能就这么死了,王长亮急得要命,又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树林里。
好不容易看到一间亮着灯的小木屋,找到住在山上的护林员白清年。
他求白清年救命,说我儿子从车上摔下去了。
白清年帮他找到孩子,看孩子冻得全身紫红,手脚都硬了,大着胆子给余醉灌了口高粱酒。
这口酒救了余醉的命,却让他发了三天烧。
醒来后神志不清啥都不记得,张嘴就管王长亮叫爸。
王长亮当场乐开怀,明白这是老天爷看他前四十年实在辛苦,给他送钱来了。
他把余醉从那个四平米的小屋,带到一个堆破烂的杂物间,稀里糊涂养大。
余醉没名字,没户口,没上学。
他第一次看到外面的天空,就是被拉去城里的黑诊所“献血”。
不是义务献血,要血的人必须花高价来买。
多高呢?
对于余醉来说,200cc一个鸡蛋。
每次献完血,王长亮都会给他买一个茶叶蛋,作为这次“工作”的报酬。
那是余醉童年里吃过最好的食物。
不献血时他只能吃馍馍稀粥,喝自来水管里的水,上厕所在小黑屋就地解决,睡觉的床是王长亮捡回来的半截棉被。
他长到七岁第一次因为献血踏出家门前,以为全世界的孩子都是这样过。
王长亮没文化但有脑子,知道让孩子见过世面就不听话了,所以除了献血从不让他出门。
每次余醉和他说抽血好疼,扎针好疼。
王长亮就告诉他:“小孩子都是这样过来的,这就是小孩子的工作啊,忍忍就好了,爸爸小时候也做这样的工作,也这样疼过来的,不工作怎么能换鸡蛋呢?鸡蛋多好吃啊是不是?”
未成年是不能献血的,即便成年人两次献血间隔也不能低于六个月,但只要有心什么都能做到。
余醉七岁到九岁的两年里,出过三次家门,吃到过三个鸡蛋。
第三次时他已经瘦得没有人样。
干枯矮小的男孩儿蜷缩在诊所的塑料椅子上,仿佛一具披着人皮的骨头。
王长亮照例扔给他一个鸡蛋。
他的眼皮抬不起来,只能勉强撑开一条小缝。
他从那条小缝里看到满脸红光的“爸爸”在和“医生”数钱。
他不知道那是割下他的身体才换来的钱,他也不知道钱是什么。
他一天学都没上过,半点教育都没受过,长到七岁连话都说不清楚。
第一次抽完血后他本就贫弱的身体就再也无法支撑行走,只能躺在床上,一睡就是一整天。
吃饭的时候被王长亮叫起来往嘴巴里灌,献血时被抱出去放到病床上,看着鲜红鲜红的液体从身体里抽走,然后昂贵的好吃的鸡蛋填充进胃。
他感觉到呼吸越来越困难,身体越来越凉。
抽血留下的小坑像被一只铁钩勾住那么疼,那只钩子正把他往其他的世界里使劲拉扯。
他知道,他就快死了。
生存本能逼他自救,他磕开鸡蛋,抠出一点蛋白送进嘴里。
剩下的滚到地上,被一个阿姨捡到。
阿姨把鸡蛋递给他,在他旁边坐下。
余醉靠墙撑住自己,眼神扫过阿姨怀里哭叫不止的孩子,看到孩子手臂上的棉球。
他想,这个小孩儿比自己还要早就开始“工作”了,但他貌似没有换到鸡蛋。
于是,余醉把手里的半个蛋递过去。
阿姨不解,余醉说:“给他吃。”
阿姨嫌弃地看着那个脏掉的蛋,“他不吃,你吃吧。”
小孩儿又哭起来,阿姨心疼地拍着孩子哄,柔软的嘴巴里说出来的话余醉这辈子都忘不了。
“我们宝贝真是辛苦了,流了这么多血,可要好好补补,晚上妈妈给你炖鸡汤喝好不好啊。不哭了,妈妈给你找到血了,把血输进去我们宝贝的病就好了,再也不怕了。”
之后阿姨揭开宝贝手臂上的棉球,那上面只有蚂蚁大小的血点,“医生”拿来一大包鲜血递给阿姨,余醉认出那是装自己的血的袋子。
被三个鸡蛋诓骗着透支掉生命的孩子终于明白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王长亮花费两年为他构建的世界观崩塌成无数带血的尖刀,一刀一刀扎进他身体。
原来不是所有小孩子都要做抽血这样的工作,只有他做。
他抽掉的血会送到别的小孩子身体里,然后别的孩子好起来,他慢慢死掉。
余醉疯了似的抢过血包,用尽全身的力气吼叫:“这是我的血!不给你!”
王长亮冲过来,一巴掌把他抽倒,捡起血包还给阿姨。
阿姨手足无措地看着余醉,眼睛里震惊、恐惧、愧疚、无奈,最后通通化成坚定。
她拿着血包抱着孩子,坚定地转身离开。
余醉躺在地上爬向她,嘴里撕心裂肺地喊:“那是我的血!还给我!我不要鸡蛋了!我不工作了!凭什么他不用抽血!凭什么他要用我的血!凭什么他和我不一样!还给我!还给我……”
诊所乱成一团,他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竟然爬起来逃了出去。
王长亮和医生吓个半死,怕他跑出去胡乱嚷嚷,再把警察引来。
医生面相斯文,为人师表。
王长亮也不凶恶,小鼻子小眼的,脸上两坨高原红,看上去有些憨傻。
他们冲到人群里火急火燎说孩子丢了,发着高烧说着胡话就跑出去了。
好心的路人纷纷帮他们找。
余醉当时已经是强弩之末,没跑出去多远就撞到一个大叔。
他求叔叔不要把他交出去,叔叔把他抱起来,拍着他的背安慰他没事的。
余醉感受到他臂膀间的温热,安下心来。
下一秒,他被叔叔架起手臂向王长亮和医生展示:“快来!他在这儿!”
余醉心如死灰。
他恨透了这个大叔,恨透了医生和王长亮,恨透了这个世界,更恨透了来到这个世界的自己。
他被掐着脖子抓回去,放在抽血的小床上。
医生拿着手术刀比比划划地想要割掉他的脏器,第一个就是眼睛。
“一条烂命,长这么漂亮的眼睛有什么用!”
说完锋利的刀尖就朝余醉的眼睛刺去,可惨叫声却从他嘴里传来。
余醉拼着最后一口气翻起身,把手指抠进了他的眼睛里。
一个疯掉的小孩能有多大力气?
支撑他的是滔天的不甘和恨。
他挺着一副皮包骨的身体,浑身颤抖得仿佛下一秒就要散掉,哭着吼叫、哭着乱骂、哭着将手指一寸寸按进医生的眼睛,另一只手抓着能抓到的所有东西往医生头上砸。
不能再被骗,不能再被欺负!
不能再让他们从自己身上得到任何东西!
他知道自己快死了,他想把自己搞碎,砸碎还是摔碎,什么都好!反正不能留给坏人!
他冲到窗户前,漫天风雪却把他往里推,他毫不犹豫地扑进风雪里。
没有死成,路过一辆拉白菜的卡车,白菜堆接住了他。
-
再次醒过来是在一间小屋里。
头顶的天花板是一根根木头排成的,身底下很烫,旁边一个头发花白的爷爷正用勺子给他喂汤。
他伸出手,打掉勺子,捂着自己的胳膊缩进被窝。
没有恐惧、没有愤怒、没有不甘,他望着老人的眼睛像两只被挖空的血窟窿:“这是哪儿。”
爷爷说山里。
他又问:“山里抽血吗。”
爷爷怔愣地看着他,很久很久,拽住他的胳膊,掀起衣袖,看到那个淤青的小坑。
本就苍老的嗓音一下子变得更哑。
“……孩子,你怎么了?”
余醉淡淡地吐出几个字:“抽血,换鸡蛋,血给别人,别人好起来,我死掉。”
勺子掉在地上,爷爷瞪着眼睛,眼周的皱纹都快被撑开。
早就听说农村谁家生了孩子不想养或者养不起了,就把孩子卖给镇上一家诊所。
先抽血,抽到该死的时候就把器官割下来卖。
他以为是瞎编的,没想到是真事。
“山里不抽血,也不吃鸡蛋……”
爷爷把手放在他脸上,拇指轻轻揩过他的眼睛。
那双哀伤的眼睛里积蓄着一场雾后大雨,他没有哭,可他说出的每一个字都是一串绝望的泪滴。
“我不信,你和他们一样,都骗我,要把我切碎了换鸡蛋。”
人类满口谎言,从根上就烂透了。
他恶心得想吐,想逃,想死,想彻彻底底地把自己挖掉,恨不得从没来过。
但他一丁点力气都没了,只能躺在那里任人宰割。
爷爷抓住他的手,布满褶皱的深色皮肤拖着余醉伤痕累累的手背。
“孩子,对不起……”
他不知道爷爷为什么跟他道歉,只是不解地问:“小孩儿为什么要被生下来?”
爷爷说:“为了长大成人。”
余醉不明白:“长大成人……为什么这么难过?”
不被征求同意地生下来,不明缘由地吃很多苦,再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死去,这就是人要走过的一生吗?
人类世界郁郁葱葱,而他只是这郁郁葱葱的缝隙里一丛苦苦挣扎的青苔。
爷爷把他抱起来:“不睡了,咱们不睡了,爷爷现在就带你去报警。”
报警也没用,王长亮和黑医早就跑了。
乡镇警局把这件事层层上报,最后枫岛警方联合周边城市所有警力,历时一整年才抓住他们。
那时余醉已经十岁,被拐卖迫害的第五年。
警察提议把余醉送进镇上的孤儿院,爷爷拒绝了。
“他被人伤得太深,没法和人相处,我没儿没女,鳏夫一个,就把他给我吧。”
爷爷把他带回小屋,进门前身后传来鸟叫。
余醉回头看,见到两只报丧的乌鸦在雪地上盘旋。
爷爷大手一抬,乌鸦飞走了。
天色渐暗,他曾经觉得无论如何都熬不过去的黄昏,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沉入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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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的日子很静。
小动物很多,人只有两只。
爷爷是个可爱的小老头,七十多岁了但身体硬朗,吃嘛嘛香。
他不算富裕,日常收入除了看山的工资外,还有一个高粱酒窖。
爷爷自己爱喝酒,也会酿。
以前两三天就能喝掉一大坛,有了余醉后就再不喝了,全省下来拉去镇上卖。
卖酒的钱换来虫草、人参、鲫鱼,给孙子补身体。
他的身子骨早就被抽血抽坏了,爷爷花很多钱给他买药买补品,他嫌贵不肯吃。
他不吃药爷爷就不吃饭,大冬天的坐在家门口的柴火堆上,吧嗒吧嗒咂烟斗。
余醉打开门,冷冰冰地喊他去吃饭。
爷爷也冷冰冰喊他去吃药。
余醉说不吃,爷爷气不打一处来:“那我也不吃!一口不吃!饿死我!”
余醉闹不过他:“我吃你就吃?”
爷爷浑浊的双眼冒出并不晶亮的光,傲娇地昂一声。
余醉投降,让他进来。
爷爷突然大叫:“哎哎哎快来帮我看看!这烟怎么出不来了!”
原本往外噗噗冒烟的烟口就跟被堵住似的,一缕烟雾也放不出来。
余醉怕他呛到连忙去看,结果烟口里藏着一颗糖。
爷爷嘿嘿嘿地笑起来:有了糖吃药就不苦了,别怕哈。”
就这样,冬去春来。
山间的草青了又黄,雪化了又下。
一窖又一窖高粱酒换来一车又一车补品,一车又一车补品被爷爷连哄带闹地灌进余醉的身体。
身子骨养起来后爷爷就带他去跑山,打拳,练飞镖。
爷爷年轻时当过兵,很有些拳脚。
身体养好后马上又迎来新的难题。
孩子大了,该取名了。
爷爷没告诉过他自己的名字,也没问过他的名字。
爷爷叫他哎,他回爷爷啊。
有时候俩人离得远,能像唱山歌一样对起来。
当然是爷爷单方面的对,余醉从不应和。
他性子太冷,没有温度。
爷爷觉得他像一根同时燃烧两条芯子的蜡烛,一条芯子是冷漠,一条芯子是慈悲。
他会为山里捡到的动物尸体挖坑埋葬,却不会为相识的人死去流一滴眼泪。
爷爷是个粗人,不会取名,问他记不记得自己叫什么。
余醉说不记得。
每次抽血就在他的姓名栏里画一个鸡蛋一样的圈,表示是他。
爷爷不问了,低头偷偷抹泪。
余醉面无表情地拍拍他后背。
之后一天,爷爷带他去吃席,席上一个小孩儿偷偷抿了口酒,辣得哇哇大叫。
孩子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围成一圈,心肝宝贝地叫着哄。
余醉问爷爷:“那个孩子怎么了?”
“小宝贝喝醉啦。”
然后余醉就给自己起了现在的名字。
余是多余的余,醉是宝贝的醉。
但这个名字并没能保佑他当多久的宝贝。
-
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穷人总是更容易生病。
害怕孤独的人总是会变得孤独。
爷爷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咳嗽的,当他发现的时候咳出的痰中已经夹杂血丝。
一辈子都戒不掉的烟很快就戒了,睡觉也戴着口罩。
一旦喉咙痒他就赶紧出去,生怕余醉听到。
但咳嗽和苦难一样,怎么都瞒不住。
吃饭时他咳出的血喷溅在桌上,染红了一锅汤。
他看着余醉,余醉看着他,爷孙俩沉默良久,一起起身,走到外面。
还是家门口的柴火垛,还是下雪天。
余醉问他:“你要死了,是吗?”
他从不避讳死亡,那是他九岁时就想奔赴的天堂。
爷爷点头:“我太老了。”
都八十岁了,也该是时候了。
“还有多长时间?”
“医生说最多还能撑一年。”
“你想埋在什么地方?”
“山上吧,山顶能看到整片雪林的地方。”
余醉说好,转头回屋洗碗。
三句话聊完了一个人这辈子最后一件大事,余醉开始做棺材,挖坑。
爷爷觉得挺好,早早准备着,那等一天真到来时就不会太疼。
可他慢慢发现不对劲儿。
大棺材之后又做了个小棺材,大坑旁边还有个小坑。
他看着余醉挖完两个坑,在坑旁边撒上花籽,花籽一颗一颗丢进去,他眼泪一滴一滴落下来。
“不行,小鱼……”他第一次在余醉面前哭成这样,说不行,你才十四。
余醉没理他,继续做。
他的话始终不多,厌恶谎言已经厌恶到连讲话都觉得恶心的地步。
主意却很大,他做下的决定天王老子来了也不会改。
爷爷不同意,不接受,抢过铁锹,四处挖土把那个小坑埋上。
他埋上余醉就挖开,再挖开他又埋上。
后来两人折腾得浑身都是土,他快哭瞎的眼睛里都是灰。
“你干什么呢?你干什么呢!要死的是我!和你没关系!你还这么小,不能跟我走!”
爷爷是个体面人,年龄和白发都盖不住他身上那股劲儿。
他活到八十岁第一次撒泼打滚,痛哭流涕,还是和一个孩子。
那个孩子就那样沉默地看着他,一言不发,等他哭完,帮他抹掉脸上的泪。
“爷爷。”
余醉第一次把这两个字叫出口。
“如何度过一生是我自己的事,我不能干涉它什么时候开始,起码能决定它什么时候结束。”
他就像说了一个很简单的通知,不是在征求谁的意见,也不是在请求谁的同意。
佛语讲:独来独往,独生独死。
人来到世间,和飞禽走兽没什么区别,终极目的就两个,吃饱穿暖。
但人比飞禽走兽多出一项为自己做决定的权利。
爷爷在余醉身上看到一种佛性,或者说禅性。
他把死亡看得如同吃饭睡觉一般平常,把自己的一生都看得太透太明白。
不管爷爷活到八十岁寿终正寝,还是他熬到十四岁终于能结束生命,对他来讲,都是喜丧。
爷爷理性上能理解,但理性到底战胜不了感性。
几天之后,他又捡回来一个孩子。
五岁的陈乐酩还没人腿高,怯生生地缩在爷爷身后,破衣烂衫,浑身青紫。
爷爷领着他站在门口,让他叫哥哥。
余醉一眼就看穿爷爷的目的。
“我们不能养他,山上没有他的坑,你都留不住我,更何况他。”
爷爷抱起陈乐酩,逼余醉看:“这孩子的爸死了,妈跑了,孤儿院有人打他,往他的饭里掺耗子药,寒冬腊月的他在外面挨家挨户讨饭,我们不养他他就死定了!你不要是吧?你不要是吧?”
爷爷浑浊的眼睛瞪出血丝,大吼一声“好!”
转头把陈乐酩扔在地上指着下山的路:“滚!哪儿来的滚哪儿去!这没人要你!”
陈乐酩摔在地上,不哭也不闹。仿佛这样的场面已经是家常便饭。
他把冻青的手指扎进雪里,揪着草根一点点爬起来,站在风雪里就那么灰扑扑的一小团。
一小团陈乐酩眨着黑漆漆的眼珠看了余醉一会儿,转身走下山。
小孩子其实很聪明,在不喜欢自己的人面前他会让自己变成隐形的,不发出声音,不引人注意,就不会招来毒打和更大的灾难。
余醉的身体比大脑先一步反应过来,问爷爷你是不是疯了!衣服都没穿就追了出去。
找到陈乐酩时对方躺在半山腰一个被丢弃的狗窝里。
余醉跑得太快,停下时没刹住,几乎是摔在他面前。
他问陈乐酩你在这干什么!一会儿下雪把你埋了!
陈乐酩说:“我想变成小狗。”
他看到小猫小狗去人类家门口讨饭,会被给一点食物,被摸摸头,幸运的话还会被抱进家里。
但他一靠近别人家门口,就会立刻被赶走。
他在哭,但不敢发出哭声,只是用哑哑的声音,希冀又天真地问余醉:“变成小狗,长出软乎的毛毛,睡在地上,吃很少很少的饭,是不是就有人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