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书记载的是大约四年前发生的事。本人以为目前的情况已经发展到必须将实情公诸于世的阶段,曾经有一些最狂妄、最可笑的谣传,都说重要的证据已经让人扣留了。另外还有诸如此类很无聊的话。那些曲解的报道尤其在美国报纸上出现得更多。实际情况的记述最好不是出自考察团团员的手笔。其理由是显而易见的:大家有充足的理由可以假定他的记述是有偏见的。
阿加莎·克里斯蒂
《怪钟》(The Clocks),又译作:钟。谢乐·魏玻来到渭波寒弯月胡同19号。这位美丽的少女依约走进楼内,却发现地板上躺着一具中年男子的尸体。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并不认识此间的主人、双目失明的裴玛煦小姐。裴玛煦小姐也否认自己曾经给魏玻工作的这家秘书服务社打过电话,指名道姓要这位姑娘来帮她做速记——显然,打电话的另有其人。至于这名死于非命的中年男子,她们俩都不认识。如此一来,这桩离奇凶案就成了一团无人能解的谜。不过,对擅长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大侦探赫尔克里·波洛来说,这一切并不见得有那么神秘。时钟的滴嗒声正催促着他来为我们拨开迷雾。说到时钟,案发现场就有几只,除了挂壁的布谷鸟钟,其余都停在了4点13分这一刻上。
阿加莎·克里斯蒂
那平易近人的年轻人,杰米-狄西加,每次两级阶梯地跑下烟囱屋的宽大楼梯,他下楼的速度如此急速,因而撞上了正端着二壶热咖啡穿过大厅的堂堂主仆崔威尔。由于崔威尔的镇定和敏捷,幸而没有造成任何灾难。对不起,杰米道歉说,对了,崔威尔,我是不是最后一个下来的?不是,先生,卫德先生还没有下来。好。杰米说着走进早餐室里。早餐室里只有女主人一个,她那谴责的眼光令杰米觉得好像看到摆在鱼贩平台上的死鳕鱼眼睛一样不舒服。真是见鬼了,为什么这个女人要拿这种眼光看他?在乡下屋子里过夜,准九点半下楼来,门都没有。
阿加莎·克里斯蒂
《破镜谋杀案》(The Mirror Crack\\\'d from Side to side),又译作:迟来的报复,大西洋案件。著名的电影明星玛丽娜·格雷格购置了圣玛丽米德最好的别墅,并举行盛大的夏日酒会宴请宾客、乡邻。这消息如同一颗石子打破了圣玛丽米德如水般的沉静,大家纷纷赶去一睹大明星的风采。豪华的庄园,热情迷人的明星们,丰盛的宴席,正在人们尽情欢乐的时候,站在玛丽娜身边的一位女士突然间口吐白沫,一命呜呼了!警察即刻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去世的女士生前是玛丽娜的忠实影迷,热心于公益事宜,除了爱多管闲事外一时间查不出有什么可能恨她于死地的仇人。调查过程中,警察发现一位颇有风韵的女邻居对死者的丈夫倍加关心。难道是情杀?再继续调查下去发现死者生前最后的一杯鸡尾酒竟然是调给玛丽娜的。难道是错杀,而玛丽娜才是凶手真正的目标?玛丽娜先是目睹谋杀,现在又得知自己生命有危险,而且自己的丈夫成了警察新的怀疑对象。她受不了这样的打击,神经崩溃了。庄园里的一名女佣不知去向。有人不时打匿名电话;又有人送来敲诈勒索的字条。这天夜里,庄园里突然枪响,又一桩谋杀……村子里一时间流言蜚语,警察也感到束手无策了,只有马普尔小姐自言最清楚一切的来龙去脉。但是这时的马普尔小姐已是老态龙钟得连出家门的能力都没有,她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就算她真的猜到了大家都看不出的线索,以她这样的状况又怎么能阻止下一桩甚至下几桩的谋杀?这不是马普尔小姐的最后一案,但马普尔小姐给人的感觉真是老得动都动不了。全书对于老年人力不从心的感受描写得很细致。开头几章以马普尔小姐的眼观耳闻来描写时代的变化,以及人们对于这种种变化的感受,一般的读者或许会觉得枯燥无味。怎么说呢,什么样的小说都不可能完全脱离现实。即使是科幻小说一类也不过是以别样的空间和地点里发生的故事来反映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这本书写于20世纪60年代,战争的阴影已淡,人们忙于城市发展和建设,一些多年来没有改变的事物到这时再也难逃时代的冲击了。而作为典型英国乡村缩影的圣玛丽米德也是日新月异。村子里的年轻人出外到城市里找寻工作,留下一批上了年纪的象马普尔小姐的上一代人守在窗前感叹时代是如何得不像他们年轻时的那样。旧日的杂货店慢慢被超级市场取代,街上满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城市少妇。新兴的廉价住宅区此起彼伏,城里的中产阶级搬入乡下。旧式的贵族庄园则为电影明星入住。在《藏书室女尸之谜》里,电影是叫人不以为然的行业。一个人可以因为是搞电影而叫大家认为理所当然地会行为不端,理所当然地有可能成为凶手。而到了这时,演员是名人,是人人梦想见上一面的偶像。整个村子因为有象玛丽娜这样的邻居而雀跃不已—— 即使某种程度而言她已过了她最红的时代,应该是过气才对。以前嫌年轻人的聚会吵闹,这时大家都忙不迭地要挤进这样的聚会,并以此为荣。这样对于时空转移的描写在马普尔小姐的案件中很普通的。种种的感慨从她这样一位老太太的口里道出是最为贴切自然不过的了。她有那样的时间和心情去酝酿,她有那样的眼光,她有那样的年龄和经历。毕竟,阿加莎·克里斯蒂这时也是像马普尔一样迟暮的老人,眼看着身边的人来人往、斗转星移。尽管有些忧愁——哪个时代、哪个社会又不是这样……
阿加莎·克里斯蒂
《褐衣男子》(The Man in the Brown Suit),又译作:穿棕色套装的人。年轻美丽的安妮带着对冒险的无限憧憬来到了伦敦。在一次地铁事故中,她目睹了一个人失足掉下车轨,并捡到了为他检查的医生身上掉下的一张纸条。次日她又从报纸上读到在屋主外出度假待租的磨房里发现一具无名女尸的新闻,曾有一个穿褐色外套的男人在她之后进入房子并在几分钟之后慌慌张张地离去。而前日那个死去的男人身上也有一张到这个房子里看房的凭条。一时之间,褐衣男子杀害了这两人的消息在伦敦传得沸沸扬扬。安妮意识到自己捡到纸条的重要性,她去苏格兰场去报告时却受到冷遇,一怒之下安妮到了报社老板那里谋得一份职位,自己开始调查并把调查结果送到报社。按照纸条上的提示,安妮搭乘kilmorden号开往南非的轮船,身上只有25英镑。在船上她认识了美丽迷人的布莱尔太太,并与她成为好友,认识了据说是为政府做秘密工作的雷斯上校,他给他们讲了许多关于欺诈间谍方面的故事,比如多年以前发生在南非的DE BEERS钻石掉包案等!还有风趣幽默的佩德勒爵士(磨房的屋主,事发当时他在戛纳度假),他亲切地称安妮为长腿美女,水灵眼儿。以及爵士那面目可憎的秘书彼吉特,他总解释不出他在案发那日做了些什么,而按照安排他应该在佛罗伦萨度假。按照纸条上的提示安妮住到了17号舱房,在纸条上提示的那天晚上,一个受伤的男子逃到了安妮的房间,他就是褐衣男子,但是安妮的直觉告诉她,他并没有杀害这两个人。褐衣男子并不领安妮的情,和她大吵之后离去了安妮把她的真实身份和目的告诉了布莱尔太太,住在71号舱房的布莱尔太太告诉她,就在那天晚上,竟然有人莫名其妙的从气窗扔给她一卷底片,当她们打开底片盒的时候,发现里面装的竟然是钻石!在抵达开普敦前的那个晚上,安妮在甲板上遭到了袭击,一个人竟然想要把她扔到海里去,幸亏褐衣男子及时赶到救了她,当他们追上逃跑的袭击者时,发现他竟然是彼吉特!经过这几次经历,安妮和褐衣男子的关系密切了起来,她更加确信他不是一个凶手,虽然他是以爵士的第二秘书身份出行,但是安妮已经发现他的真实身份,那就是在数年前DE BEERS掉包案中声誉扫地的年轻人之——哈里·雷伯恩。到达开普敦以后,安妮更是霉运不断,先是中了人的圈套被绑在一所孤零零的房子里,幸亏她机敏地逃脱,随后又被人跟踪,她成功地躲开了追踪,在最后一刻跳上了开往罗得西亚(现津巴布韦)的火车。在布拉瓦尔的旅馆里,安妮收到了来自哈里的纸条,当她赴约的时候,却被人跟踪,她狂奔起来想要甩掉此日,谁知道一个山路竟然变了方向,她掉下了山崖。当她醒过来的时候,她住在一个孤岛上,哈里就在她的身边。其实那张纸条根本不是他送的,那么到底是谁处心积虑的要除掉安妮呢?哈里和安妮相爱了,但是哈里因为自己的名誉没有得到澄清,一直不敢也不愿向安妮表白,他给安妮讲了当年他和好朋友被诬陷的那一段故事。他和朋友发现了一个大钻石矿,他们兴冲冲地带着样品回南非来给专家检验,结果钻石却被掉包,他们被诬陷偷了DE BEERS的钻石。因为朋友父亲的影响力,他们没有被起诉。随后他们参加了战争,朋友在行动中牺牲,而他活了下来,隐姓埋名过了许多年,直到他发现了参与诬陷他的一个人出现在他面前,他才起了为自己正名的决心。他知道他是一个犯罪组织为了夺取钻石而找到的替罪羊,而这个组织的首脑是一个外号叫做上校的人。但是上校是谁呢?没有人知道。据说现在南非进行的一次大罢工的幕后主使也就是这位上校。哈里坚持要送安妮回到英国,而由他自己独自去调查出真相。在送安妮离开之前,他们遭到了袭击,二人好不容易逃脱。经过这一番患难,他们再也离不开彼此了,哈里同意不送安妮回英国,而让她回到了朋友身边。没过几天,安妮又收到一封署名哈里的纸条,她知道这是上校伪造的,但是她还是走进了圈套,她发现,原来上校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在自传里提到,这是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试图把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人写到小说里,可是失败了。这个人就是她前夫的朋友,看得出来阿加莎·克里斯蒂并不喜欢他,并在小说中把他塑造成了有一副可恶嘴脸的秘书。该书出版于1924年。1989年改编成同名电影,但是剧情背景等都有较大改动。
阿加莎·克里斯蒂
万圣节前夜的派对上,十三岁女孩儿乔伊斯声称自己曾目睹过一场谋杀,但大家只当她是为了引人关注编的瞎话,无人当真。然而当晚,乔伊斯便被溺死在了咬苹果游戏的水桶里。 赫尔克里波洛受邀前来破案,众人的说法各异、真假难辨,唯一达成一致的是:所有人都认定乔伊斯在撒谎。那她为何会因为一句谎话而被杀呢? 阿加莎作品中最钟情于细节的一本。 结局出人意料而又合情合理,凶手的冷血程度在阿婆的作品中首屈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