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小的乌桃每天快乐地捡着煤核,觉得自己日子挺好。那天她突然梦到,自己是一部纪录片中的对照组,别人学习,她在捡煤核;别人高考,她在做工;别人端起铁饭碗,她嫁渣男;别人走上人生巅峰,她却被家暴被出轨穷困潦倒。千般人千般命,但当放在一部纪录片中时,惨烈的对比让人窒息。乌桃懵了好半天,终于攥起拳头:我不要同情,我要读书!……许多年后,乌桃坐在蓝色全景办公室里接受采访,知名记者问起她成功的秘诀时,她只是笑笑。这位记者永远不会知道,在人生的另一种可能中,他悲悯提笔,长篇大论,深入剖析江乌桃凄惨命运的必然性。立意:身处绝境不甘放弃努力奋进终于获得一片美好未来
女王不在家
她是暗卫,名三十七,后来被宁王赐名青葛。那日她险些丧命,前往庄子养伤,途中却被人找上,说她长得和她家小姐外貌相似,那小姐身体不适,请她代小姐成亲,瞒过夫婿,为期五个月。那人给她银票,很是丰厚的一笔。青葛贪财,应了。可她怎么也没想到,那千金的夫婿,竟是她的主人宁王殿下……幸好暗卫的脸,天知地知自己知。她侥幸瞒过宁王,小心扮演王妃一职。宁王生得昳丽绝艳,但性情暴戾。某日,因追查叛徒,宁王严审府中死士暗卫,有一暗卫因琐碎小事被罚,鞭一百,血流满地,宁王并未在意。父皇赐婚,宁王迎娶绀梁夏侯氏嫡女。王妃容貌娇美,性情纯真,宁王从开始的漠然,提防,到心动。十月怀胎产下麟儿,王妃回娘家探亲,归来时,宁王却掐着对方颈子逼问:孤的王妃何在?纵然面目相似,可这不是她。这时他才知道,那个和他缱绻缠绵的王妃竟是夏侯氏寻来的赝品,只是图财罢了!宁王一怒,血流成河。之后他挖地三尺,寻找那女子,然天地浩渺,他苦寻而不得。七年时间,宁王从最初的暴怒愤恨,到后来的沉默苦思,再到最后的沉敛孤冷。终于某一日,阑珊月影下,他半垂着眼,看着那梧桐枯叶落在他的脚下,覆盖住身后暗卫那道被拉长的影子。他低声道,是你,是不是?#她定是恨极了他,才会守在身边七年,就这么无声地看着他苦苦寻觅。完结文:新完结仿宋市井风甜美夫妻日常《锦宫春暖》以及一些美味年代文,见专栏。预收《被太子退婚后改嫁老皇帝》文案:景熙帝性情肃厉,不近女色,膝下只得太子一个骨血。太子清风朗月一般的人物,对于这个儿子景熙帝勉强还算满意。谁也不曾想到,就在要立太子妃的时节,年少的太子竟然对一寻常小官家的女儿一见钟情,非卿不娶。景熙帝看了眼那女子画像,颇为鄙薄,一看便是不安于室之辈,如此轻佻女子,岂可为太子妃。他御笔一挥,为太子勾出三位太子妃人选。太子痛哭不已:父皇自是不懂阿妩是何样女子!景熙帝:朕需要懂吗?太子跪求半日,奈何景熙帝铁石心肠,太子不得不退让。消息出来后,宁家众人都跌足叹息,替阿妩遗憾,差一点点点就是太子妃,到嘴的鸭子飞了。对此阿妩无半点波澜,依然按照原定行程进山为祖母祈福,抄写经书。谁知道那一日,她无意间闯入一处温泉,跌入其中,并撞入一精壮男子怀中。这就是景熙帝。当晚,小官之女阿妩被带入景熙帝行宫的消息传出。全燕京城的勋贵都睁大眼睛等着后续。三天两夜后,阿妩被一辆厌翟车送回家门。据说阿妩下车时,两腿几乎不能站,是侍女扶着回去的。陪同阿妩回去的竟是景熙帝身边第一倚重孙公公。孙公公口中笑呵呵说着恭喜,宁家要出娘娘了。年轻的太子闯入御书房,他愤愤地道:父皇不让儿臣娶,结果父皇竟霸占了阿妩。景熙帝望着自己一手栽培的太子:天下女子,除了阿妩,你可以随意选,朕不再干涉。太子颤巍巍地拔出了腰间佩剑,咬牙切齿:可儿臣就要阿妩。景熙帝的手按在御案上,面无表情地道:她已经是朕的后妃,你应该知道该怎么称呼她。太子泫然欲泣:父皇,儿臣,儿臣,父皇怎么可以!怎能,父皇——景熙帝淡淡地道:那日你说朕不懂,现在朕只是懂了而已。
女王不在家
孟砚青娇艳无双,才华出众,虽早早嫁人,但丈夫温柔体贴,幼子聪明可爱,哪怕最糟糕的年月,她也一直被捧在手心里呵护着。 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后,她才知道,她生活在一本年代文小说中。 小说中的龙傲天穿越男主迎娶真千金,一路开挂,走上人生巅峰。 而她,是痴恋真千金的天才反派那早死的炮灰妈。 她那临死都不放心的乖巧儿子,长大后痴恋那位万人迷真千金,和龙傲天作对,被处处打脸,最后疯狂惨死。 她那年轻有为的丈夫,十年后果然位高权重,但看似温柔其实性情偏执,最后为了儿子付出一切代价。 她重生成了一年轻姑娘,赶紧去找儿子了。 此时的儿子一脸桀骜不驯,正拎着北冰洋汽水,把小混混揍得满地找牙。 孟砚青对儿子招招手:过来。 儿子张扬的爪牙顿时收敛,恭顺地走到孟砚青身边。 小混混们瞬间目瞪口呆,这还是那个打遍几个胡同无敌手的陆亭笈吗?! 红旗轿车停下,陆绪章迈开长腿下车,皮鞋优雅地踩在青石板上。 青砖灰瓦的老墙根下,他那向来意气风发的儿子低垂着脑袋,站在一姑娘面前,被训了个狗血淋头。 他扯唇,冷笑,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欺负我儿子? 他迈步上前,决定给那姑娘一个教训。 那姑娘却在此时回首。 陆绪章脸上的冷笑瞬间冻结。 那恰是他十年来日思夜想的面容。
女王不在家
冬麦男人炕上不行,但她不懂,一直以为就这样,日子挺好。隔壁那个复员军人沈烈娶媳妇,喜宴还没结束,新媳妇闹着要离婚。她去帮着劝,新媳妇说:他又凶又狠又不爱说话,还穷得要命!冬麦推心置腹:沈烈部队立过功,见识广,以后改革了,好好经营,日子肯定能过好。谁知道人家一口怼过来:那你怎么不嫁?要嫁你嫁,别劝我!她哪里知道,人家新媳妇刚从一年后重生过来的,人家知道沈烈马上要栽坑里,人家悔悟了不要爱情要钞票了。冬麦劝说无果,邻居离了,冬麦生不出孩子被婆家嫌弃,也离了。后来,她嫁给了那个被嫌弃穷的邻居沈烈,曾经的新媳妇嫁给了她那有钱前夫。两个女人换了换男人,还是邻居,就那么抬头不见低头见地过日子。大家都说冬麦和沈烈绝配,一个生不出娃,一个穷得要命。沈烈一路高歌猛进,发了大财,冬麦一口气生俩!那个重生的前妻傻眼了,那个依然没孩子的前夫没脸了。入v通知:明日4月21日入v,届时三更——小广告在线疯狂ing——1)甜美完结文躺在专栏等着你:皇家儿媳/皇后命/再入侯门/半路杀出个侯夫人/将军家的小娇娘/皇家小娇娘八零之美人如蜜/福宝的七十年代/蜜芽的七十年代/甜妻的七十年代/五个大佬跪在我面前叫妈2)点进专栏蹭蹭好运气顺便收藏吧——>右上角,专栏,收藏。立意:换了男人后我走上人生巅峰
女王不在家
人都说,初挽这姑娘是古董堆里泡大的,眼睛里只有古董,没有人。那些老玩意儿,初挽看一眼就知道哪个年代什么路数。初挽嫁给陆建时,是遵了爷爷的命,是守了老辈的约,也是为了护自己一世平安。反正陆建时对她挺好,她也没别的想法。一直到那天,她看到陆建时搂着一个姑娘说:我那媳妇,看着模样不错,人人都求着,但其实是块木头,眼里没男人,整天惦记着那堆老玩意儿!娶她,我这日子过得也闷,还不是得忍着!初挽有些惊讶,做人怎么可以这样?怎么不早说?睡了一觉,她重生了,重生到了十八岁。这一次,当着陆家老爷子的面,初挽拿起那泛黄的婚约,研读了三遍,最后指了指站在陆老太爷身后的人:非要嫁,那我选他吧。她指着的男人,身姿笔挺,淡漠冷肃,不苟言笑,那是陆家这一代最有前途的陆守俨,也是陆建时的亲叔叔。~ 婚礼上,陆建时喝了很多酒,怔怔地看着初挽,酸涩难当:挽挽—— 陆守俨疏淡的目光扫过侄子:挽挽这个名字,是你叫的吗?
女王不在家
在人生过半今生注定一事无成的时候,得到消息,当年的那场高考她考了一个好成绩,本来可以去首都上大学。 她被人冒名顶替,被人篡改了人生。 为了查清真相,她找了如今已经飞黄腾达的昔日同乡萧胜天,因为萧胜天当年说过,有什么事,你可以来找我。 打通电话后,已经是风云人物的萧胜天二话不说赶来,帮她调查尘封的真相。 就在一切即将大白于天下的时候,她重生了。 回到了十七岁那年,那个时候,她是十里八村的村花,是闻名公社的才女。 而萧胜天,只是一个野性难驯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少年。 他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扬着浓眉,用黑亮而放肆的眼睛盯着她笑:高中生放学回来了? 重生一世,顾清溪想重新来回,想纠正自己被人篡改的人生,也想问出那句一直想问的问题。 所以她歪头,轻声问他:你是特意在这里等我吗? 于是平生第一次,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萧胜天脸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