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矜持的第十三天

放在隔壁客卧的手机突兀地响了起来。

撑开的手掌顿时攒成拳头,裴云鹤闭眼深深吸了一口气,循着脑海里记忆中的位置囫囵将单吟的披肩扯回原位,又连带着把她的脑袋都裹住。

认命似的将她掉转方向往房里一推。

“乖,去把解酒茶喝了,睡觉。”

还贴心抬手替她关了门。

他到底做不出那趁人之危的事。

匆匆走回客卧里,像是逃一般地逃离有她的气息的地方,裴云鹤欲盖弥彰,接了奚悯霞的电话也半天静不下心来。

他又去浴室冲了个凉,冰冷的凉水迎头浇下,他闭着眼,眼前总还是单吟两眼汪汪的模样,他心里愈发燥热,恨自己怎么就这么正人君子了。

索性睁开眼睛,匆匆洗了一道,本打算回卧室睡觉的,方向一拐,两腿不知不觉又走到了单吟的门口。

她没锁门,方才他关门时太忐忑竟也没将门关紧,这会儿门虚虚掩着留了一道细缝。

裴云鹤应该把这道细缝给掩实的,可他的手握在门把上,犹豫片刻还是将门推了开。

“单吟?”

他轻声唤了一句,房内没有回应。

裴云鹤不好乱看,微垂着眼眸在房间里搜寻单吟的身影,他怕她酒还没醒,摔在哪里可不好。

万幸她醉得不狠,听了他的话乖乖将那碗解酒茶喝了,还晓得脱鞋上床睡觉。

裴云鹤远远瞥见了放在床头的那盏琉璃碗,夜灯微弱的光从碗壁透了过去,五光十色斑斓地映在单吟的脸庞上。

她已经睡熟,今日是真的很累,双目紧阖,脸颊微红,气息均匀而深沉。

只不过睡相依旧不怎么样,草草倚在枕头一侧,被子约莫是胡乱拉扯过来的,由她卷了几卷,乱七八糟地散在她的身侧。

连睡裙都卷在了大腿之上,一双白皙纤细的长腿露在外头,脚踝精致得如玉雕一般,玲珑小巧,不盈一握。

这本是足够旖旎的景色,空气中还泛着由她轻呵而出的淡淡酒香。

可不知为何,裴云鹤心中先头还澎湃着的欲念在他看见单吟安稳睡熟的那一刻,竟倏忽消散了。

竟比他冲凉还管用。

裴云鹤无奈自嘲一笑,叹了口气,上前将单吟的被子扯好。

他小心翼翼不敢惊动她,更不敢触碰到她,却又生怕她再放荡不羁一点卷了被子迟早要着凉。

直至把四边被角都给她掖好,又将她摆正了些,两腿都用被子掩住。

裴云鹤绷起的肌肉松弛下来,自个儿背脊上都蒙了一层薄汗。

单吟还沉沉睡着,毫无察觉。

裴云鹤却笑了。

又再看了单吟一眼,裴云鹤心道老天到底待他不薄,轻手轻脚熄了夜灯,将那琉璃盏一同带出了门外。

单吟醒来时,天光已大亮,金色的太阳悬在空中,屋内布满了它照耀而来的霞光。

她撑着身子坐起来,依旧有些疲乏,但头却不似昨夜里那样紧绷着疼了。

她想,这大概多得益于裴云鹤送来的那碗解酒茶,否则她也不会松泛许多。

而想到裴云鹤与解酒茶。

单吟的目光骤然变直,前一晚模糊朦胧的记忆一瞬间如海潮涌入了她的脑子里,琉璃盏五彩斑斓的光似乎还在她眼前晃动,那个一触即逝的吻更是清晰无比。

她的脸一下烧红了,指尖攥着被子开始发白。

要命。

她究竟恬不知耻地做了什么!

她究竟是怎么敢借酒行凶去偷亲裴云鹤的啊。

好像还说了许多没皮没脸的话……

一阵阵的懊悔像浪花前扑后拥,单吟多希望这一切都是梦,可回眸瞥见床头柜上那盏琉璃碗已经不见了的时候,她不可能再自欺欺人。

这一切都是真的,裴云鹤还替她善了后。

她就这么生生在房间里捱了一个多钟头,兀自不肯出去,好似不出去、不撞见裴云鹤,就能当做昨晚的那一切没有发生一样。

可这不是个办法,她不可能永远龟缩在这房间里。

于是她倾耳听着,想听听房间外头的动静,想知道裴云鹤是不是一如往常浑不在意。

但她听了好久也没听见外头有任何声音。

又捱了一时半刻,单吟实在没法装缩头乌龟了,她深吸一口气,终于还是打开了门。

房间外头静悄悄的,整个别墅内阒然无比,灰白的大理石墙面在阳光的照耀下更显沉静,四处只有光线里的尘埃在跳动。

有尘埃跃到了她的肩头,单吟方反应过来,裴云鹤不在家。

不知何时,可能他早早就出门去了,整个倚兰洲十二栋又让给了她。

是想叫她醒来后不那么尴尬么?

单吟拿捏不准,但不用直面裴云鹤,她的确没有那么紧张。

只是不知为何,她心里突然多出了一种空落落的感觉。

像是回到了前几日她一个人住在这里的时候。

她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写字,一个人打扫卫生、休息睡觉……

明明是习以为常的日常,可不知怎的,婚前婚后再做这些同样的事,她就是觉得有些不习惯。

单吟再次抬眸,扫了一眼被日光照得亮堂堂的屋子,很大,很空,每一寸都规整安宁。

虽没有了寄人篱下的滋味,却总还是觉得不自在。

她想她大概是在松泠居住了两日,习惯了人多热闹的场景。

亦或是她想苏道生了,住在云苏老宅的时候,她总归自在许多。

但仔细分辨过来,她心里也明白得很。

不是不自在,裴云鹤都将整个屋子让给她了,她还能有什么不自在?

左右不过是因为他将她一个留在了家里,在新婚第二天。

思绪胡乱飞着,在单吟还没意识到自己究竟在想念什么的时候,大门的门铃被摁响。

她收拾了思绪走过去,外头是送同城快递的快递员。

对方礼貌地询问了她的身份,单吟点头签收,一方长条形有些重量的物件拿进来,不用看便知是什么。

层层纸张撕开,露出里头包裹住的乌檀木。

那是她专程着人定制的裱字画框,里头“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吟诗情到碧霄”,正是裴云鹤那日恣意写的一幅。

那日裴云鹤赠与她一方朱砂鸳鸯墨作为新婚之礼,虽然知晓两人的感情并不深厚,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但表面功夫还需得做,这是单吟一早就决定好的。

于是她问裴云鹤要了那幅字,裴云鹤自然无所谓,她便拿去托了人定制一方裱字画框,将那幅字裱好了准备也做新婚之礼回赠给裴云鹤。

她不欲被其他人知道,是以地址填的是倚兰洲。没成想今日就送到了,当真是恰恰好。

她想,这字是送给裴云鹤的,当第一时间送到裴云鹤手上才是。

虽说裴云鹤现在不在家,但她左右闲来无事,也可以去寻他的对吧?

脑中思绪翻滚,犹豫间,正巧手机响了起来,单吟拿过一看,眼眸微微一亮。

是裴云鹤的消息,说是他在霄汉,有支惯用的钢笔落在了家里,请她无事的话便相送一趟。

这话正中单吟下怀,她也不想待在这空荡荡的房间里,本来也有准备要去霄汉一趟,那幅字更要送去给裴云鹤。

这下好了,几全齐美。

她还未在南乔置办座驾,也不想辛苦麻烦老陈一趟,遂打了个车,几十分钟后便带着那幅大字出现在了霄汉集团的大楼之下。

单吟自个儿还提了东西,不便拿那厚重的乌檀木框,她请司机帮忙抬去了霄汉集团一楼的前台边,柔柔一笑,谢过司机,又同行政前台问好。

“您好,我找裴云鹤,裴总。”

她今日依旧是穿的一身旗袍,娉婷婉约,姣好的玲珑曲线被包裹在丝质旗袍之下,讲话又带着云苏女子独有的轻清柔美,气质出淤泥而不染,与一众穿行在CBD里惯了的职场美人相去甚远。

是好看的,叫往来的行人都忍不住多瞧她一瞧。

但霄汉的行政前台办事严谨,小姑娘周到地看了她一眼,也不因她漂亮而多想什么,规矩地拿出一张访客申请单给她。

“这位小姐,请问您有预约吗?没有的话麻烦您填一张申请,当然,如果有急事的话我们可以帮您联系总裁办。”

虽是裴云鹤叫她来的,但也不算有预约,而且她找裴云鹤也算不得什么急事。

于是单吟轻摇了摇头,“麻烦你们按程序帮我找他一下。”

“那您会客厅那边坐一会儿,安排上了会有人带您上去。”

小姑娘朝大厅旁边一摊手,单吟顺势望了过去,那头还有几个人也坐着在等。

她颔首轻笑,又走去大门边请保安帮她把那幅字挪过去。

来回走动间自然引起了不少人的注目,行政前台饶是规矩,可懒散在一边喝咖啡闲聊的却免不了议论几句。

“又一个来找裴总的,还真好看,比刚才那个女明星都好看。”

“别以为戴个墨镜裹了脸别人就认不出,谁不知道是来找小裴总要代言的。”

单吟听见了他们讲话,本不想在意,却无端又听进了下一句。

“听说小裴总昨天才结婚,今日就来上班了,连个婚假也不休,你说是不是跟外头这些个有关?”

“别胡说,你说咱们小裴总什么都行,花边新闻是不可能的,谁不知道小裴总这么多年都洁身自好。”

“那怎么这样废寝忘食工作?”

“还能为什么,多半是联姻的老婆他不喜欢呗。”

“可惜了,也不知道老板娘漂亮不漂亮。”

“要是有那位那么好看,小裴总也不至于不喜欢吧?”

说着,那几人的目光朝着单吟悠悠飘来,单吟收回视线,垂眸走到了会客厅一角坐下。

她挺直背脊,坐着时仍是亭亭玉立的,脖颈纤长笔直,任何时候都不失那一点端庄镇定。

只是她的手伸在手包之中,捏住替裴云鹤带来的那只钢笔一端,指尖的力气却不自觉越来越重。

耳畔仿佛还响着刚刚那些人的话。

昨天才结婚,今日就来上班了……

多半是不喜欢……

外头这些个……

是啊。

她本就该这么想。

难不成与她联姻的裴云鹤还会在一夕之间与她生出些什么情深义重的感情?

他们是联姻夫妻罢了,能做好表面功夫已然不错。

就像他赠她鸳鸯墨,她回他一幅裱字,还是他自己写的。

左右不过是做个样子走个过场,难不成还真想鸳鸯眷侣、琴瑟和谐?

单吟的目光垂落在脚边那幅字上,突然觉得自己约莫是最近太累又喝了酒,始终有些不清醒。

她轻轻晃了晃头,想叫自己找回些矜持与理智,想着要不把这字和钢笔一同交给前台,让霄汉的人代交给裴云鹤好了。

可这时,她身边坐着的一个打量了她好久的小胡子男人突然凑了过来。

“嘿。”

小胡子男人招呼单吟一声,单吟望过去,瞥见他身边还有位戴墨镜的女人,意识到她大概就是那个包裹得很严实来找小裴总要代言的女明星。

单吟不想多牵扯什么,嘴角弯了一下,准备起身。

但这模样在小胡子男人和女明星看来,却是端着摆架子,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女明星蹙了蹙眉,朝着小胡子男人扬头,小胡子男人坐在原地大声些冲着单吟喊了一句:“你哪家的?也来要C.Crane的项目?”

单吟不懂他在说什么,回眸清冷而疏离地点头告别,却没想到身后骤然响起一个不大客气的声音。

如寒露泠泠坠在了玉石上,沁凉着她的心弦,点醒了她。

“她哪家的?她我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