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密信》小结巴冯知平

余寻光这回给小陈放了假, 带着另一个助理小米“度假”。他俩落地宁川的那天,天上下着小雨。

7月下旬的时节,下了点雨, 体感居然变得有些冷。

从未具体了解过这些的余寻光一下子感到稀奇了。

第二天余寻光出去转悠了一圈, 发现这靠近西北大沙漠的地界儿居然真不算热。

气温会升高,但这座城市不会有沙市和粤省的那种热,它就是单纯的晒。宁川热起来很干,绝不会有那种让人流汗流得湿答答的感觉。

总的来说,这里的气候还挺舒服。

没有想象中的不适应, 余寻光很快习惯了这里的环境。

宁川是一座很悠闲放松的城市。虽说正值暑期旅游季, 周边有不少游客,但跟其他旅游城市相比, 人不算多。

人不多,就好活动。

余寻光来了宁川之后很少去人多的地方, 怕被认出来增加不必要的麻烦。他出门在外有很好的遮掩技巧:一是穿着普通,他这回穿的就全是江瑞安的衣服;二是从来不戴墨镜而只戴口罩。

西北这边的人普遍身高可以,余寻光混入其中,并不算打眼。他身上又没有半点潮味,质朴简单的衣服往身上一套,仿佛还带着豫省山村的乡土气息。走在街上,口罩一戴, 别人看小米的次数都比看他的多。

宁川的夜生活没有那么精彩,也算丰富。余寻光住在靠近市中心的酒店,他每晚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去附近公园里的一个露天影院里,和一些大爷大妈们看电影。

电影都是以前的老电影。有余寻光看过的,他正好回忆;有没看过的,他一边鉴赏一边津津有味。

白天的时候, 余寻光会挑上午的时间去学骑骆驼,骑马。在沙漠中骑行和在平地上的感觉非常不一样,需要更高的平衡和力量。

下午温度高,余寻光要么在房间里分析剧本,要么去健身房锻炼,一点点的调整身体状态。

他的形体也在一点点的增加着。

不一定是练的,还有吃的功劳。

宁川是一座物产丰富的城市,小米是青市人,来了才一个星期,吃肉吃水果就吃得有些乐不思蜀。

这些东西里,羊肉还不赖,且做法风味多样,让人胃口大开。但水果含糖量太高,余寻光不敢多吃。有时候稍微试两口,就已经被美得眯起眼睛。

小米是个热爱生活的人,更是个好吃的。他特别喜欢看攻略,这回才来一个星期不到,他就对周围的店铺如数家珍了。

这天,露天影院休息停播,余寻光没了活动,小米想起前两天余寻光提到想吃湘菜了,便在网上找了一家评论不错的炒菜店,带着余寻光去那儿吃晚饭了。

“我看网上说这家店出来的菜特有锅气,他们还说老板是个赣南人。小余,赣南菜和湘南菜差不多吧?”

差别说大也不大,说有也有,介于小米一片好心,余寻光便只说:“滋味差不多。”

虽然辣的方式不一样,但是都挺辣。

小米领着他来的这间馆子叫“老表炒菜”,到了地方一见名字,余寻光就乐了。

还真是老表。

老表炒菜馆的门面挺大,堂食位置很多。此时正值饭点,店里吵吵嚷嚷的,小米等了一会儿才有位置。

小米觉得赚到了,“小余,这里人气很高。”

余寻光点头,他全程听安排,乖巧得不像一个“领导者”。

他们坐下没多久,就有个身材中等的中年男人抄着菜单过来了,“看看吃点什么。”

小米打量了一眼,上头都是些家常菜。

余寻光却瞟了这个男人一眼,他习惯性的观察。裤衩子拖鞋,黑色短袖,络腮胡子,微胖的脸上看不太出凶相,声音却很粗糙。

这男人像个外硬内软的人。

小米把菜单推给余寻光,让他先点。

余寻光点了个经典的青椒炒肉。

两个人吃三个菜就够了,小米便又补了一个荤菜和一个素菜。

“大概15分钟。”老板说完话走人,很快就来了个服务员给他们上碗碟茶水。

小米被老板拽拽的态度激得兴奋起来,“小余,这馆子的菜绝对好吃。”

“为什么?”

“因为人多,老板的态度还很网红。”

余寻光思考了其中的逻辑,“是说态度越拽,越有本事的意思吗?”

小米点头,“就像那个段子。百万富翁说:「该死的钞票,你们离我远点,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你们」一样,越不缺什么越嫌弃什么。”

余寻光被这种说法逗得笑起来。

和稳重的小陈不一样,小米更活泼,话也更多,但他们共同都有一点,就是会看脸色。

眼见余寻光的眼神开始发飘,小米立马闭嘴不说话了。

他知道余寻光应该是沉浸入自己的世界里了。

每次接触到新剧本,余寻光都会时不时这样。

他是在找感觉。

他拿到剧本后理解角色的流程每回都是一样的。先看剧本,梳理人物逻辑;再背台词,通过台词和剧情走向理解人物行为逻辑;最后深挖人物内核。

显然,现在余寻光来到了“深挖人物内核”的步骤。

余寻光这回主演的电影《一封来自突厥的密信》,主要讲述的是两位镇守边疆的老兵将突厥来袭的文书千里迢迢护送入京的故事。

初唐期间,突厥屡次侵犯我朝边境。公元655年,唐永徽六年,唐高宗任命开国元老程知节为葱山道行军大总管,王文度为副总管,苏定方为前军总管,开始大举讨伐西突厥。

《密信》是在这个背景基础下,由三个兵为主角,闹出的啼笑皆非又令人心酸的故事。

大军开拔,唐与突厥的战事一触即发,前线打的水深火热,后方却由于信息的不通而显得有些冷清。

曾在常(雷纬明饰)身为六品昭武校尉身负突袭重任,然而在一次战争中,他负伤落马,醒来后只看到一片尸山血海。

他找到小队领导游骑将军的尸体,翻出军旗保存,又取了敌方的旗帜,然后独自开始在大漠中前行,试图找到唐军。

没有马,没有骆驼,没有水,重伤的曾在常差点死在大漠里。

是一位姓罗的老兵(胡继周饰)救了他。

曾在常还没来得及感谢他就敏锐的发现,老罗可能是逃兵。

哪怕自己的军队都被打没了,曾在常也有些身为军人的骄傲与自信,他哪里容得下逃兵?这位“半死不活”的校尉找来绳子,三两下就把“救命恩人”老罗给捆了起来。

刚才还哥俩好的兄弟转头开始对骂:

“你个白眼狼,你恩将仇报!”

“你这个逃兵,卖国贼,你对不起大唐,你还敢提你对我有恩?!”

曾在常一边不敢置信,一边搜老罗的身,他从他身上搜出来一封关于突厥偷袭的密信。

“这是什么,这是什么!”曾在常甩着密信,差点要跳起来,“你还敢带着战报跑,你,你知道延误军机是什么罪吗?诛九族,凌迟,绝后!你想跑到哪里去,啊?”

在曾在常的恐吓下,被吓住的老罗终于大哭着招了。

原来,他不是主动要逃的,是因为他的部队被打没了,他没办法。

“我找不到将军,找不到大唐,我不跑我能怎么办?我哪怕跑到突厥去,我也还有条命啊!”

法外容情。听到老罗有隐情,曾在常对他的态度也好起来了。

“只要你不是真的想跑,那就没事。你跟我走吧,我是正六品校尉,我可以收容你。我带你去找军队,我带你去找大唐。”

于是,曾在常和老罗便开始在大漠里寻找方向。

可是他们一个老,一个伤,又没有物资补给,又找不到方向,到哪里去找军队与大唐呢?

别说晚上。夜晚的沙漠那么冷,他们哪能撑得过晚上?

一场风沙来临,曾在常和老罗即将被埋。死期将近,他们声情并茂,把这辈子做的缺德事对着天地托盘而出,然而还不待风沙埋头,他们就被人用锅铲挖了出来。

救他们的人是个年轻的唐兵。

老罗看着冯知平,仿若在看神明。

“小哥,你好帅哦。”

冯知平不语。

他的姿态让曾在常亦为之倾倒。

“小哥,你好酷哦。”

把两个人挖出来后,冯知平用眼神示意他们跟自己走。

又酷又帅的小哥还牵着一匹黑马。

他不仅有黑马,在这片沙漠中,他还一人独享一块绿洲。

那是冯知平的驻扎点。

现在,他把这里分享给了曾在常和老罗。他给曾在常治伤,为他二人提供水源,衣服,还有食物。

相处之后,曾在常和老罗才知道冯知平的名字,并且他们也明白了,冯知平第一次见他们不说话不是因为他又帅又酷,而是他一个人待久了,他差点忘记该怎么说话。

冯知平是跟着第一批先遣部队来这儿的。

“一年,还是,两,两年,我,我记不清了……”

他算不清,曾在常能记清。唐军是永徽六年出征突厥,现在是永徽八年,也就是说,冯知平至少在这儿待了一年零七个月。

独自一人在大漠里待了那么久,冯知平哪怕想起来话怎么说,他也不能说得完整了。

他变成了一个结巴。

小结巴一点点的,告诉曾在常和老罗他的故事。

永徽六年,他跟着师父和将军来到这里。同曾在常与老罗一样,冯知平的队伍被打散了,找不到人了,但他又比他们幸运,他至少能找到一片绿洲。

因为绿洲,冯知平能活下来;因为绿洲,冯知平并没有丧失回家的希望。

他坚信大唐会胜利,他坚信大唐的军队会找过来。

所以他每天都出去,一是为了寻找候骑,二是为了收敛唐军的遗体。

沙漠里埋了很多唐军的尸骨,冯知平每次出去都会背回来一些。他将那些遗体收敛,火化,然后暂时放入盒中保存。

“我,我要带,带他们,回去。”小结巴冯知平如是说。

现在,曾在常决心带回去的人又多了一个。

不,是多了一群。

虽然只是个六品校尉,但是曾在常豪情万丈。

老罗却有些担心。

“到时候,要是有人把我们污蔑成逃兵,不仅不要我们,还要杀我们,该怎么办?”

曾在常摸着怀里的文书,“那就装疯,卖傻。”

他们不是故意留下来的,是同袍战友们的牺牲换回了他们的性命。

他们没有主动离开战场,他们一直在寻找战场,寻找马革裹尸,而不是逃之夭夭的机会。

收拾好行囊,牵着老马,带着战友的骨灰,冯知平离开了安逸的绿洲,跟着曾在常和老罗踏上了寻找大唐的路。

然后他们开始直面危险。

正面和一小队突厥兵发生冲突,取得小战役胜利后,曾在常对自己手下的老兵和伙头兵发出了口头嘉奖。

尽管并不需要,但冯知平还是认真的听。

结巴是个结巴,结巴很少讲话,结巴喜欢听人讲话。结巴不结巴之前,是队伍里的伙夫。

“我,我那个时候,能跟着,跟着师父,做,做一百,二十个人的,饭,饭菜。”

结巴抱着他的锅铲想师父,想家,想战友。

老罗抱着那封密信,也想起了曾经的战友。

“我,我不顶用哦,我是队伍里最老的,以前都是年轻娃儿照顾我,结果到最后,我这个老不死的没死,娃儿们死了。”

老罗和冯知平抱着哭了起来。

老罗哭的时候一点儿不老,中气十足。

结巴哭的时候不结巴,还可大声了。

曾在常看着日落,看着两个发愁的兵,陷入了深深地惆怅。

队伍不好带啊。

日落时分,橘黄色的光铺满金色的大地。

余寻光想,冯知平肯定不止一次见到过这样的阳光。

曾在常发愁的那天,应该也会有这样好的风景。

但不论是“浴血残阳”还是“只是近黄昏”,都让现在的余寻光觉得这种阳光半点不好。

他们应该多看看朝阳。

《密信》虽然讲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但是其叙述方式却是奔着让人开心去的。剧本台词幽默,情节荒诞,且具有十足的现代风味。

余寻光在梳理剧本的有一段时间甚至有种认知,这部电影剧本改编成话剧舞台剧没有一点儿问题。

舞台剧什么先放到一边,现在琢磨怎样把角色演好才是第一要素。余寻光之前提前跟导演林勇先沟通过,林勇先说他那边已经接到了消息,饰演老罗的胡继周会用川话来讲台词。

余寻光后来读剧本的时候便稍微代入了一下,发现这种元素加得确实顶好。

川话口音让老罗更添了几分魅力。

饰演曾在常的雷纬明倒是没出别的点子,但余寻光敢打包票,他的表演绝对精彩。

这两位前辈,胡继周今年56岁,雷纬明今年43岁,两人都是拿奖无数,德艺双馨的好前辈。余寻光久仰他二位大名,此次进组就是奔着学习心态去的。

但是他也不能真的让别人把他当学生。

小米看得清楚,余寻光其实憋着口气,想要把冯知平演好呢。

谁不想得到专业演员的认可?更别说雷纬明和胡继周一个是金晷奖的评委,一个是芙蓉奖的评委。

棋逢对手。《密信》可以说是余寻光入行这么些年,合作的演员配置第二好的剧组了。

第一好是《群鸦风暴》,有章晔。

看着余寻光眨了眨眼睛,似乎是回过了神,小米才开口说话。

“这儿真好,”他看着天际灰蓝的天空说,“在这儿我才知道什么叫生活。”

周围吵吵嚷嚷的没什么不好,反而增添了一股市井气,如今这正是网络社交媒体上的时尚单品。

不管他是在抱怨还是在抒情,余寻光都认真说:“之前工作辛苦了。”

之前小米虽然没有和小陈一样跟组,但是他留在京市,有更多后台数据方面的任务需要他处理。

小米嘿嘿笑,“不辛苦啦,我也是在为我自己的生活奔波嘛。”

这回余寻光还带他来“度假”,他很满足了。

他不是一个只顾自己感受的人,他很快问:“小余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是挺安逸的。但是我刚才想了想,安逸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不好。”

“为什么?”

“冯知平过的每一天应该都是忙碌又充实的。”

他忙着收敛战友的遗体,忙着寻找大唐,他不应该是悠哉悠哉的。

得找个机会让自己忙起来,余寻光想。

要不去找份临时工?

他没厨师证,能找一份后厨的工作吗?

正想着,上菜了。

余寻光浅尝了一口便放下了筷子,他开始打量这个餐馆。

地方很大,客人也很多,这种人流量和接客量,不知道存不存在人手不足的情况。

辣椒炒肉是赣省的招牌菜,也是湘南省的招牌菜。刚才只一口,余寻光就认可了这家店的厨师手艺。

他已经琢磨着来这儿打零工的心理准备。首先,老板看起来人还不错;其次,是老表,主打菜系他刚好会做。

不谈待遇,他作为一个单纯的求职者,愿意来这儿。

就是不知道老板愿不愿意收留一个只能工作俩月的临时工厨师。

他还得去办个健康证。不管宁川这边的具体规章制度如何,余寻光认为做厨师绝对少不了这玩意儿。

几个菜,小米的表情越吃越亮。

他看到余寻光刚才吃了一口就撂筷子了,还以为东西真难吃,合着不是。

真妙啊,网红店,你火起来肯定有道理。

小米盛了碗米饭,高兴地吃了一大口。

余寻光也开胃吃了小半碗。

他越吃越坚定来这儿打工的心。

待会儿就去看有没有招聘启事。